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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许哲安 2005年6月1号下午,市国安大队来了5、6个干警,闯入我家强行抄家,当即叫我签了字。特此声明当时所签的字一律作废。努力作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7/1063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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