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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佩玲 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疯狂迫害下,由于怕心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说了不该说的话。自己后悔不已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学法,抓紧一切时间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坚信大法、坚信师父,走好、走正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8/1063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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