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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欣、田明芳、张贤英 7.20后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怕心重,写了“保证”。在此我们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、行为全部作废。我们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8/1063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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