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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春华 以前学法不深,迫于压力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我今后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8/1063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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