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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晓杰

    我是一位法轮大法弟子的女儿,我母亲96年有幸得到了宇宙大法,从此在她身上发生了巨大变化,她由一个靠药物生活的人变成了一个健康人、好人,并发誓捍卫大法。1999年7月,由于邪恶势力的迫害,我不忍心看到母亲被大法拯救好的身体再度受到摧残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,并拿出1500元。虽然我不是一名大法弟子,但是,我知道做一个好人应该说真话,不应该惧怕邪恶势力而说假话。在此,特此声明我以前替母亲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衷心地希望法轮常转,普度我们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3/174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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