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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淑贞

    迫害初期,街道派出所让炼法轮功的学员签字,说“不炼了”,也不知它们写的什么,说签个字就行了,我稀里糊涂的就签了。通过不断学法,我认识到这是对邪恶的妥协,是大法弟子不该做的。因此我现在严正声明:那个签字作废。今后,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9/1064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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