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玉华 在99年7.20期间,我曾违心的写下了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。现在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从新走上了修炼的路。在此声明:曾经写过、说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统统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19/106440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