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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素琴 19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,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,单位组织职工在反对大法的横幅上签字,我也跟着签了。2002年10月,我去张贴大法标语,被邪恶迫害,在派出所和拘留所,我配合邪恶按了手印,别人还代我写了“悔过书”。从拘留所出来后,单位又让我抄写过对大法不利的话。严正声明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家人代写的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0/1065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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