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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淑兰 1999年12月我到天安门证实大法,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。恶警对我打、骂。随后又将我转到看守所。在看守所,恶警让我按了手印。2000年12月书记叫我老伴代我写“不再炼功”的保证,并说不写就把我带走,老伴一害怕就写了。严正声明,在看守所按的手印和家人代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0/1065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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