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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志强 我是98年4月得大法的,由于证实法讲真象被判刑4年,在狱中忍受不了高压迫害,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决裂书”及参加过所谓的“揭批”等。这都是我内心不愿做的,在此我声明所有有损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0/1065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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