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华
以前写过的不炼法轮功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0/1065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