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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谷志刚 2000年,我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,回来在拘留所被非法关了半个月。出来时虽然自己没有写什么“保证”,但单位领导代我写了“保证”;在今后的几年中,家人也代写过“保证”。特此发表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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