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蒿玉华
99年7.20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,由于不明真象,在高压下替爱人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现在我郑重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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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