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文霞
有意无意说过的不符大法标准的话全部作废。我要严格按照法理要求自己,彻底铲除旧势力的一切干扰,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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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