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荣
我和家人曾经在高压下,写过“不炼”的东西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