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学英
我曾经在邪恶的迫害下,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行为的事,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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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