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敏
以前在邪恶迫害下,在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上按的手印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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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