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珍
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自己和他人代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