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素云
在高压迫害下,写过所谓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决心回到师父安排的路上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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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