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连芬
被迫害中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