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秀英
99年7月份在镇政府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来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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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