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香、石凤
我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“我不修大法了”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