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景春
在劳教所遭受邪恶迫害时,家里人找常人代笔写了些对大法不敬的话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