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永江
被迫害中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签名和“保证”,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