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波、刘喜纯
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,在迫害大法之徒强迫下,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1/1066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