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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徐佩英

    我是97年得法的。得法后我身心受益,常年的精神衰弱好了,多年的腿部沉重轻松了,妇科病痊愈了。特别是我得法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安全感,叫我放弃修炼是绝对不行的。镇压开始后,派出所警察找到我逼我写“不炼法轮大法”的保证书,我说不会写。警察就帮我写,写完后给我念,让我签字。当时我想,签归签,炼归炼,就签名了。通过学法才知道这是顺应了旧势力的安排,大错特错。严正声明,该签名作废。我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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