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佩英 我是97年得法的。得法后我身心受益,常年的精神衰弱好了,多年的腿部沉重轻松了,妇科病痊愈了。特别是我得法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安全感,叫我放弃修炼是绝对不行的。镇压开始后,派出所警察找到我逼我写“不炼法轮大法”的保证书,我说不会写。警察就帮我写,写完后给我念,让我签字。当时我想,签归签,炼归炼,就签名了。通过学法才知道这是顺应了旧势力的安排,大错特错。严正声明,该签名作废。我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