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成 我于1996年得法。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由于我对大法理解不深,曾经配合过邪恶。通过学法,认识到这是对法不坚信的表现,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耻辱。我声明:从1999年7.20以来在邪恶的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在任何环境下都不承认旧势力对我的干扰与迫害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