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连华
2003年以前,因为我学法不深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我按过手印,写过二次“保证书”,交了二本大法书。我现在严正声明所做、所说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学好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