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晶华
自1999年7.20以来,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高压之下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”保证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一切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辞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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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