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兰香
2005年3月23日,邪恶之徒在我不知到的情况下,逼迫我家人给我签了“不炼功保证书”。我在此声明由家人代签的“保证书”及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