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琼
以前由于怕心毁过一本大法书,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决裂旧势力,坚信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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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