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云、曹俊梅
被迫害中所说、所写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, 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