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禹艳华
2002年被非法劳教期间写过“五书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现严正声明过去所写,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