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小霞
被迫害中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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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