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程程、洪水
我在学校里曾经写过反对大法的作文,现在明白真象,特此声明,以前所写的全部作废。我们一定记住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