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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艳霞

    我于2003年5月30日取真象资料时,被恶警在市场连人带真象资料,送到了国保大队。然后拘留24天,后家人写了“与大法决裂”自己按上了手印。2005年我和同修做真象材料,又遭到恶人举报,被勒索一万五千元,头一次七千元,共二万三千元。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拘留所里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3/1067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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