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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艳霞 我于2003年5月30日取真象资料时,被恶警在市场连人带真象资料,送到了国保大队。然后拘留24天,后家人写了“与大法决裂”自己按上了手印。2005年我和同修做真象材料,又遭到恶人举报,被勒索一万五千元,头一次七千元,共二万三千元。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拘留所里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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