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伯荣
2002年被非法拘留时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过的字,声明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3/1067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