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云凌
在邪恶的政府迫害下,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3/1067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