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韶佳
以前在学校里签过一些诬蔑师父、诬蔑大法的“协议”,声明作废。以后我会敬师敬法,坚决的走师父给安排的正法路,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3/1067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