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佩珍
以前在邪恶迫害下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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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3/1067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