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香玉
在教养院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“决裂书”、“悔过书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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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3/1067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