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彩云 我今年54岁,由于自己修的不好,去年的六月底单位突然间不给发工资了,有人叫别人冒充我去单位说“不炼了”,我当时没有吱声,心里默许了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,再有2001年在教养院期间,在严重的残酷迫害下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包括所谓写的“保证书,揭批书,悔过书等各种书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行为,我今天郑重的声明全部作废。师父佛恩浩荡,我下决心就是在正法的尾声要坚决走好每一步的路,踏踏实实做好师父吩咐的三件事,要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,珍惜师父的慈悲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