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富、刘荣霞、宋来合
99年7.20以来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并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4/106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