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精進实修,加倍弥补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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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7/24/106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