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秀芹 我是97年得法的,修炼后身心受益。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在邪恶的压力面前,我却做出了违背大法的事情,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。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6/10696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