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芬

    我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由于学法不深,99年7月20日以后,居民委的恶人到我家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内容是“不学、不炼、不传”,为了搪塞过去,别人代我写了“保证”。为了洗刷自己的罪过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认真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6/106961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