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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芬 我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由于学法不深,99年7月20日以后,居民委的恶人到我家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内容是“不学、不炼、不传”,为了搪塞过去,别人代我写了“保证”。为了洗刷自己的罪过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认真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6/10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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