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淑华 我在1999年7.20后進京上访时,被恶警非法拘留,恶警在我不承认的情况下代我写了“悔过书”,并粗暴的强迫我按了手印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所谓的“悔过”等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6/10696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