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杰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6/1069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