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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世华

    2001年12月底的一天,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恶警半夜闯入我家非法搜查,并强行把我绑架,非法关押了我45天。因为我不识字,它们叫我的家人替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(家人把着我的手写了几个字,我不知道写的是什么),才放我回家。我知道这是做了一件对不起大法的事,所以现在特此声明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和签字、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影响和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7/1070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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