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优田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c/mh/articles/2005/7/27/107071.html